投資者保護典型案例(二)
暨2023年“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月”
一、退市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調解案
2022年,四川省證券期貨業(yè)協(xié)會接受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,對投資者與某退市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開展訴中調解。時值成都市疫情管控“原則居家”期間,協(xié)會克服居家不便、文件簽署、文書傳遞等困難,迅速與法院溝通案情和調解要點,耐心傾聽雙方訴求,細致講解案例和規(guī)則,靈活處理突發(fā)情況,通過“總對總”機制和“示范判決+在線調解”機制完成線上調解,協(xié)助投資者快速獲賠。該案為退市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調解典型案例,體現(xiàn)出在線調解便捷高效的優(yōu)勢,更充分彰顯調解工作在化解證券期貨領域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,對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積極意義。
二、投保機構股東代位訴訟大智慧董監(jiān)高損害公司利益案
2023年2月20日,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發(fā)起的全國首單投保機構股東代位訴訟——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大智慧)董監(jiān)高損害公司利益糾紛案調解結案,控股股東、原董事長兼總經理張某虹全額賠償訴請金額86.14萬元,并支付訴訟費、律師費,原告投服中心的訴訟請求全部實現(xiàn),上海金融法院裁定準予原告撤訴。同日,該案衍生訴訟大智慧訴董監(jiān)高追償案當庭順利調解,兩案大智慧公司將共獲賠約3.35億元。該案是全國首例由投保機構提起的股東代位訴訟,也是上市公司因證券欺詐被判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后,全國首例投保機構提起的向公司董監(jiān)高追償的案件。通過代位訴訟起到了震懾“關鍵少數”、追“首惡”的積極效果,避免了對上市公司現(xiàn)有股東的二次傷害,這是落實金融司法與監(jiān)管協(xié)同要求的具體體現(xiàn),也是較好平衡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資者保護的典型案例。